日期:2010年01月06日 來源:admin 瀏覽:10776次
一、失眠概述
失眠是一種持續(xù)相當時間的睡眠的質和/或量的令人不滿意的癥狀。失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精神活動長期過度緊張,致使大腦的興奮和抑制功能失調,睡眠機能因而受到影響。失眠的主要臨床表現是入睡困難、多夢易醒、早醒、醒后難以再入睡、睡過之后精力沒有恢復,常伴有頭痛、頭昏、胸悶、心悸、腹脹、注意力不集中等。在失眠病人中,最常見的主訴是難以入睡,其次是睡眠維持困難和早醒。其中很多病人是以上情況并存。
二、失眠的原因
造成失眠的原因很多,心理因素、生活應激事件、機體疾病、生活習慣、睡眠環(huán)境等因素與失眠的形成有著密切的關系,其中,心理因素和生活應激事件是導致失眠的主要原因。由于精神活動長期過度緊張,致使大腦的興奮和抑制功能失調,人體睡眠機能因而受到影響,如消極心理暗示、對睡眠的過度關注與擔憂、對失眠的恐懼憂郁情緒、婚姻家庭問題等應激事件引起的負面情緒等均可引起失眠。失眠可以發(fā)生在生活應激增加的情況下,也可以因為生理功能紊亂(特別是內分泌功能紊亂),比如甲亢病人、更年期的婦女,還可因為隨著年齡的衰老,睡眠機能減退,造成失眠。所以,失眠多見于婦女、老年人及心理社會功能狀況差的人群。如果一個人反復失眠,他就會對失眠越來越恐懼并過分關注其后果,這就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(huán),使得失眠的問題持續(xù)存在。
失眠會引起人的疲勞感、不安、全身不適、無精打采、反應遲緩、頭痛、記憶力不集中,它的最大影響是精神方面的,嚴重一點會導致精神分裂。
三、失眠癥的診斷
在診斷非器質性失眠癥時,不能把一般認為正常的睡眠時間作為判斷偏離程度的標準,因為有些人(比如短睡眠者)只需很短時間的睡眠,卻并不被診斷為失眠癥。相反,有些人為其睡眠質量之差痛苦不堪,但他們的睡眠時間從客觀上看都在正常范圍。按照世界衛(wèi)生組織編寫的精神與行為障礙分類(ICD-10)對非器質性失眠癥的診斷標準為:
1 主訴或是入睡困難,或難以維持睡眠,或睡眠質量差;
2 這種睡眠紊亂每周至少發(fā)生三次并持續(xù)一個月以上;
3 日夜專注于失眠,過分擔心失眠的后果;
4 睡眠量和/或質的不滿意引起了明顯的苦惱或影響了社會及職業(yè)功能。
失眠經常和精神障礙、酒精、藥物濫用、疾病或其它睡眠紊亂相聯系。失眠病人中的35%~44%伴有精神紊亂,最常見的是情緒和情感的紊亂,還有其它很多疾病狀態(tài)也能造成失眠,包括一些潛在的病理生理性的干擾,如睡眠動腿綜合癥、睡眠呼吸暫停綜合癥等。白天睡眠太多或不適當的使用安眠藥也可造成失眠。不管失眠癥的起始原因是什么,行為的和環(huán)境的因素時常是調節(jié)變量。失眠癥的發(fā)生可概括為:①失眠癥病人具有特定的易感因素;②導致失眠發(fā)生的促成因素;③使失眠癥得以持續(xù)的長期因素。個體易感因素構成了失眠發(fā)生的內在基礎,促成因素則出現在失眠發(fā)作時,大多數情況下又隨時間而消失。長期因素(如條件反射性的對環(huán)境的喚醒或對安眠藥物的耐受)則隨時間延伸變得日益重要并發(fā)揮作用。相應地,大多數認知行為治療集中于改變這些導致失眠維持的長期因素,對某些誘發(fā)因素(如職業(yè)緊張)也需要進行問題解決和支持治療。但是,認知―行為治療對由精神障礙、酒精、藥物濫用、軀體疾病導致的失眠效果不好。
四、失眠的治療方法
治療失眠要根據導致失眠的原因采取針對性的治療方法,由心理因素和/或不良社會處境引起的失眠主要采用心理治療的方法。
下面簡要介紹認知行為療法在治療失眠中的應用。這種方法尋求改變非適應性的睡眠習慣,減少自主的或認知上的喚醒,改變關于睡眠的不良信念和態(tài)度,進行健康睡眠實踐的教育。
1. 失眠的刺激限制治療:此方法認為失眠是一種對與睡眠相關的時間(床上時間)和環(huán)境線索(床和臥室)的條件反應。按照這一前提假設,這種方法就是訓練病人把入睡與床、臥室等重新建立聯系。這種聯系的建立是通過縮短與睡眠無關的活動(包括外顯的和內隱的)和強制執(zhí)行一個睡眠-覺醒時間表來完成。也就是說要建立一個計劃――縮短與睡眠無關的活動,調整睡或醒的計劃。因為對于大多失眠病人,在床上的時間、臥室環(huán)境已經變成了一個強烈的消極暗示,要睡覺但難以入睡,還有挫折感,易激發(fā)。具體程序為:①只有當困倦時才上床;②如果不能在15~20分鐘以內入睡或重新入睡,離開床到另一間屋子,只有當再感到困倦時才回到臥室;③每天晚上可以經常重復①、②過程;④每天早晨按時起床(有規(guī)律)不要計算一晚上共睡了幾個小時;⑤不要在床上進行與睡眠不適應的活動,如在臥室內看電視、小說等,但可保留與睡眠有關的活動如性活動等;⑥白天的小睡時間不宜太長;⑦僅僅為了睡眠和性才使用床和臥室。
2. 失眠的睡眠限制治療:是縮短病人在床上時間,使其在床上的時間盡量接近所需睡眠的時間。例如,如果一個人報告他平均每天晚上睡著5個小時,而在床上的時間為8小時,限定睡眠時間框架(從開始上床時間到最后起床時間)應該是5小時。我們可以用一個公式表示,睡眠效率=總睡眠時間